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近日,經浙江省委、省政府審核同意,已完成浙江首輪省級環保督察的衢州和麗水兩地分別向社會公開督察整改方案。
浙江首輪省級環保督察向社會公布整改方案
2016年9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浙江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根據該《方案》,浙江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將每年對部分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督察。
據督察組成員表示,浙江省級環保督察旨在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科學理念,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快推進中央督察問題整改。
2017年12月5日,浙江省首輪省級環保督察工作全面啟動。第一批督察對象為衢州、麗水兩市,重點督查兩地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此輪省級環保督察將重點督察: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推進情況;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等六個方面。
2018年5月,浙江省第一、第二環保督察組分別向衢州、麗水兩地就省級環保督察情況作出反饋。兩地在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的基礎上,分別出臺了《衢州市貫徹落實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麗水市貫徹落實浙江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近日,經浙江省委、省政府審核同意,已完成浙江首輪省級環保督察的衢州和麗水兩地分別向社會公開督察整改方案。兩地通過督察查漏補缺、補足短板,全面深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把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完成。
衢州市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單,對首輪省級環保督察提出的26個問題逐一明確責任單位、督導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實行清單式、銷號制管理。在此基礎上,制定實施治水長效戰、治氣攻堅戰、治土持久戰三大行動方案,細化各類專項行動18項,重點開展“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等行動。
麗水市專門建立了麗水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協調聯絡組及綜合巡查、信訪督辦和督辦監察三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督察整改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督促整改落實。聚焦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4大方面29項整改任務,明確目標、倒排進度、落實責任、對表銷號。
根據《浙江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對地方整改情況,省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還將適時組織“回頭看”。同時,地方整改落實情況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
(來源:中國環保在線)